(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9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攸關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改案的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政府投資高鐵比例從至多僅能投資20%放寬到5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1日通過高鐵新財改案,先減資60%、新台幣391億元,彌補現在所有虧損,增資300億元,資金來自高鐵建設基金242億元、泛公股58億元。 現行獎參條例規定政府至多僅能投資20%,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根德、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柯建銘等人提案,配合政府協助財務改善後主導經營,修正放寬到50%。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民間機構有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出資或捐助不得超過公司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20%。前項總額比例限制規定,於民間參與興建營運台灣南北高速鐵路案,應低於公司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50%。1040529
C09A5995F40764CE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路案
    全站熱搜

    股票抽籤公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